公告
【公告】中意人壽關于實施“營改增”后發票調整的客戶告知書
尊敬的客戶:
根據國家政策規定,中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自2016年5月1日起納入“營改增”試點范圍。此后,中意人壽向客戶提供的發票調整為增值稅發票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自2016年5月1日起承保的業務,中意人壽對于需要開具發票的客戶將統一開具增值稅發票,不再開具營業稅發票。其中對個人客戶及小規模納稅人客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,對一般納稅
人客戶將根據產品性質和需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。
二、2016年5月1日前承保的業務未開具營業稅發票的,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開具營業稅發票(具體時間以各地稅務機關要求為準)。
三、2016年5月1日后,如已開具增值稅發票,在申請涉及退還保費的保全服務時,中意人壽依照稅務機關要求,需要回收原開具的增值稅發票,請謹慎保管好您的增值稅發票。如有遺失,按
照當地稅務機關的要求執行。
以上為中意人壽發票開具通用規則,如當地稅務機關對開票規則另有要求,則以其要求為準。
感謝您對中意人壽長期以來的信任和支持。
中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
2016年4月30日
